相关问答
一,受诉法院。既然是死者的收入损失,就应当按照死者收入来源地的收入标准来计算收入的损失。死者收入来源地可能和受诉法院所在是同一地;但是,死者...
1、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不以他承不承认来判断,比如说对方是否酒驾,是否没有遵守交通规则等来定2、赔偿数额看户口是农业还是非农业定,大概50万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您咨询的儿童法定监护人都有谁,请参考下文。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兄,姐。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1、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 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3、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于那些未经批准,拒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以及让正在小学、初中就学的子女或被监护人中断学业的家长,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其他行政处分,开采取有效措施,责令他们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382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