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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该房产实际出资人是你婆婆,但是房产证是你老公一人,所以你婆婆不是产权人。在夫妻婚姻期间,父母给子女购买房屋的,除特别声明是只给自己子女一...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要根据你们两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通常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得到的财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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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房产在你爸爸婚后购买,则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各有50%,你爷爷奶奶(如已去世则不参加继承),你妈妈及你的全部兄弟姐妹均有权继承你爸爸的50%份额,如全部归你继承,则他们需在公证处声明放弃对你爸爸房产的继承权,并办理公证,公证处会要求提供亲属关系方面的证明,各人的身份证明,已死亡人的死亡证明,房地产证明等材料,并有单位或街道等部门出具继承权的证明,公证处在审查资料后给予公证,凭公证书等资料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将房地产权各50%登记至你和你妈妈名下,如你妈妈欲将她的50%也给你,则需再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凭赠与公证书,办理新的房地产证,你取得全部产权。
只要两方认可离婚并且能对财产分配问题、小孩抚养权问题商量一致,就能够拿着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和身份证明到一方当地民政局解决离婚手续。若是一方不认可离婚或者财产问题、小孩抚养权问题商量不好,只能诉讼离婚,诉讼离婚能否一次性离掉需要看一方可否存在法定的离婚情形,如存在家庭暴力、抛弃、凌虐、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家两年以上、难以治好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存在这些情形,法院通常都会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碎,然后予以裁判离婚。若无以上情形,法院通常 第一次不会判离,所以需要经过 第二次提诉讼讼离婚, 第二次的提起时间是 第一次裁判奏效后的六个月后。 第二次通常也能离掉。
1、拆迁安置协议按照户主确定被拆迁人,其他家属根据户籍或照顾安置人口的政策活动拆迁补偿;因此,在家庭无协议或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即使办理拆迁安置房产权证也是按照原户主确定产权人。 2、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属于自己的拆迁份额;你和你父亲协商一致,也可以获得拆迁安置房产权的期待权。 法条参考: 《常州市市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二十四条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对象为在征地房屋拆迁范围内拥有合法住宅房屋产权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被拆迁人及其家庭成员。 被拆迁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员,可列入安置对象: (一)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义务兵军人; (二)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 (三)原有常住户口的正在劳教或服刑人员; (四)在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前出生、婚嫁落户的人员; (五)按有关政策规定应列入拆迁安置的其他人员。 被拆迁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员,不列入安置对象: (一)租住、借住征地拆迁范围内房屋的; (二)因入托、入学等原因,户口报在征地房屋拆迁范围内的“空挂户”; (三)按有关政策规定不应列入拆迁安置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五条拆迁住宅房屋实行统一安置的,安置建筑面积为人均不超过40平方米。安置户型根据安置面积与安置房具体户型建筑面积最接近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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