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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程序提交后提取,如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
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是能证明本人有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形的材料,具有有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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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提取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 4、住房借款合同; 5、借款银行开具的还贷证明; (还款期间发生提前或结清还款情况的,须另外出具提前还款或结清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房屋共有产权证明。 房屋产权共有人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如共有产权证或网上备案单)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市东华正街42号广电国际大厦6楼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1楼63-69号窗口及2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65号人居置业1楼电话:028-85324726城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2号电话:028-8643675城东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建设南路3号成都市总工会东郊职工群众惠民服务中心北侧1号,二楼电话:028-8435074城西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大道129号成都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文体中心3楼。电话:028-64064608龙泉管理部地址:龙泉驿区北京路155号电话:028-84854180青白江管理部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青白江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电话:028-83611321新都管理部地址:新都区于颖路区新政务中心A区4楼电话:028-83995136温江管理部地址:温江区柳城镇凤溪大道中段89号电话:028-82728061双流管理部地址:双流区东升街银河路四段100号电话:028-8581585简阳管理部地址:简阳市河东新区人民路简阳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电话:028-27028993都江堰管理部地址:都江堰彩虹大道南段15号2楼电话:028-87630崇州市蜀州南路58号电话:028-823137123彭州管理部地址:彭州市天鹏镇新康路11133号电话:028-8887879897号金堂管理部地址
办理费用:不收费的办理条件:1。总体条件:1。正式退休。退休手续2。职工及其配偶在公积金中心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应当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提取时间: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后。3、可提取金额:一次性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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