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符合再生育一胎条件,主动放弃生育二胎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XX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拟实行中期以上(妊娠14周以上)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的,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享受下列优待:(一)优先列为重点扶持对象,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照顾;(二)在劳务输出时优先推荐其家庭劳动力;(三)多增加1人份的集体福利分配份额;(四)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自缴费用,按规定比例由人民政府负担;(五)在分配承包土地、帮助发展生产和审批等方面优先照顾,的宅基地按两人计算,但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标准;(六)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待政策。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凭计划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可按下列规定休假,假期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日,7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二)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日;(三)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日;(四)结扎输卵管的,休假21日;(五)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25日;怀孕3个月以上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42日。同时接受两种节育手术或者晚育的同时接受节育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假期的,由县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确定。施行节育手术确需护理的,经手术单位证明,给其配偶护理假,视为出勤。接受绝育手术者系农民、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逐步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人口与工作。农村应当在独女户、二女绝育户中优先实行,并采取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障办法帮助独女户、二女绝育户解决生活困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5人已浏览
5,782人已浏览
546人已浏览
7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