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行政法》及《》的规定,目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协议有以下四种:1.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协议2.行政机关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3.行...
1.当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时,受害方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有权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对县公安机关(派出所)的决定不服,可到市公安局行政复议或者县人民政府复议,对市公安局或县人民政府复议决定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1、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后一般是可以起诉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行政法》及《》的规定,目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协议有以下四种:1.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协议2.行政机关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3.行政机关变更行政协议4.行政机关单方解除行政协议除此之外,其他类型关于行政协议的争议不可诉。《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第十一款)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协议等协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三)其他行政协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