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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的...
1、有限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2、各合并公司至少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三次,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已满90天; 3、各合并公司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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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公司之间是可以吸收合并的,这个吸收合并和一般的合并方式会有不一样,那么在进行吸收合并之后,是不是也需要像其它步骤一样进行清算?因为合并而使公司解散的,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因此不需要进行清算。因为原来的公司依然存在,对于公司的债权债务就应该由现在吸收合并以后的公司概括的继承,这样还是不会侵害到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吸收合并,清算不是必经程序。公司因吸收合并而解散的,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工作条件:1。有限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公司解散;2、各合并公司至少在报纸上发布三次合并公告,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天;3、各合并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各合并公司已清偿债务或为债务提供相应的担保;5、各合并公司之间签订合并协议。1、公司准备好文件后,公司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凭相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2、领证人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和身份证向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领取《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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