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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生消费纠纷后,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1、和解。与商家进行协商赔偿事宜。 2、调解。通过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调解组织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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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1、和解。与商家进行协商赔偿事宜。 2、调解。通过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调解组织协调处理。 3、仲裁。如与商家订立仲裁协议,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4、诉讼。与商家无法协商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 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 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 综上所述,在退货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退货纠纷,如果消费者与商家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进行起诉。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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