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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对行政行为的分类主要有: (一)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的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为标准划...
行政违法的分类包括: 1、刑事违法,指违反刑法且刑法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 2、民事违法,指违反民事法律规定,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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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1、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2、具体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二)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1、羁束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依严格法律规范实施的行政行为; 2、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依法自由裁量实施的行政行为。 (三)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 1、依职权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直接依法定职权实施的行政行为; 2、应请求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在相对人提出申请后依法实施的行为。 (四)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 1、附款行政行为指主体实施的附有一定条件限制的行政行为; 2、无附款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不附条件的行政行为。 (五)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特定形式 1、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某种方式或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2、法律没有明确行政行为的具体形式,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作出各种形式的行政行为。 六、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 1、是指设定或确认权益,或者减免义务的行为。 2、是指设定或确认权益,或者限制,剥夺或拒绝确认权益的行为。那此时其实就是可以不实际执行的,即使在执行之后才发现不合法,那此时也是可以要求作出赔偿。至于行政行为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有不同的分类。
具体行政行为废止的法律结果。被废止的具体行政行为,自废止之日起丧失效力。原则上,具体行政行为废止之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不再收回,当事人也不能对已履行的义务要求补偿。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为分类 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这是基于行为适用范围对行政行为所作的一种划分。 2.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5.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行为。 6.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多方)行政行为。 除了以上的分类外,还可以依据其他标准将行政行为分为附条件行政行为与不附条件行政行为,实体性行政行为与程序性行政行为等多种类别。 案例分析(行政行为的分类、被告、行政行为的形式) 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该《条例》中有关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丁两家屠宰场营业执照吊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可证吊销。 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三家屠宰场提起行政诉讼。问: 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提示:行政行为分类中的哪种)理由是什么? 2.谁是此案的被告?理由何在? 3.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何性质的行为,工商局、卫生局能否据此吊销乙、丙的执照与许可证? 参考答案 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为该通告是针对特定人作出的。 2.市政府、工商局、卫生局都是本案被告。 因为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原告的公平竞争权;工商局和卫生局对原告采取了吊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解释》作出上述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3.属于行政许可行为。工商局、卫生局不能以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为根据吊销乙丙的执照与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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