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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需要以下手续和条件:申请廉租房保障,户主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家庭收入...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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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廉租住房应当到哪个部门? 答:申请廉租住房应由户主或户主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申请廉租住房须经过哪些程序? 答:申请廉租住房须经过十个程序。即:申请、受理、初审、公示、复核、选房、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签约、入住。 3、申请时须携带哪些要件? 答:须携带以下要件:(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 (二)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三)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城区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满一年以上; (四)家庭成员均需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 (五)家庭没有违法生育行为或者违法生育行为已经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完毕; (六)家庭成员相互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二、注意事项:廉租房不再“终身制”根据《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有家庭人均收入、户籍等“门槛”限制,同时也规定,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在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动时,在30日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变动情况;自取得廉租住房保障满一年之日起2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如有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的,市房产主管部门按协议约定停止发放或者调整货币补贴,收回或者调整其承租的廉租住房,停止或者调整租金核减。
1.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市政府认定的优抚对象的家庭。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并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3.无房户即家庭成员名下不拥有任何形式的房产。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优先分配给确无劳动能力的60岁以上高龄、残疾人(一、二级)、军烈属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其中,符合特困家庭条件的孤寡老人,通过发放货币配租,由民政部门安排入住敬老院等方式解决。注:货币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按规定标准发放住房租金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关于,深圳廉租房申请条件有以上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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