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可以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车祸认定书。当事人对于交警出具的车祸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3日内,向上...
可以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车祸认定书。当事人对于交警出具的车祸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3日内,向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而申请重新认定的人为申请人,一般由下列职员提出:(一)事故当事人。重新认定事故责任申请人必需是交通事故当事人。由于交通事故责任是给交通事故当事人定的,一般不是交通事故确当事人不能成为责任重新认定的申请人。(二)当事人的法定代办代理人。根据法律划定获得代办代理权的人。 1、事故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办代理人对事故责任不服的,可以代办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确当事人提起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但申请人还是当事人,法定代办代理人是以代办代理身份泛起。 2、事故当事人丧失了行为能力,其近支属可以当事人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3、当事人死亡的,其申请人资格转移由其近支属享有,其近支属可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这是申请人资格的继续,其地位等同于当事人,而不是代为申请。(三)委托代办代理人。当事人或法定代办代理人授权而发生的代办代理是委托代办代理。委托代办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申请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责任重新认定。
一、申请人的资格1.事故当事人。重新认定事故责任申请人必须是交通事故当事人。2.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获得代理权的人。事故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对事故责任不服的,可以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当事人提起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但申请人仍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以代理身份出现。事故当事人丧失了行为能力,其近亲属可以当事人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当事人死亡的,其申请人资格转移由其近亲属享有,其近亲属可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这是申请人资格的继承,其地位等同于当事人,而不是代为申请。3.委托代理人。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授权而发生的代理是委托代理。委托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申请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责任重新认定。二、在事故中不负事故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原则上不予受理。三、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四、申请人须递交以下材料:一)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应载明申请的主要事实、理由、要求和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以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四)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五)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的执业证的复印件。必要时需提供公证书。
(一)申请时限申请时限是指申请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责任重新认定申请的法定有效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责任重新认定的申请限期为15日。 申请时限从当事人接到责任认定书后的第二天算起,即宣布责任的第二天算起。 时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以后的第一日为时限届满的日期。 (二)申请人条件申请人是事故各方当事人或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 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决定。 所谓法定代理人是指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获得代理权的代理人,般包括: 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兄弟姐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 (三)受理时限接到重新认定书,在对原责任认定全面审理以后,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有关法规,30天内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的决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达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6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