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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向派出所报告,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办理登记接...
不需要去派出所报到,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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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悔罪表现,丧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假释后生活确有着落的老残犯,可以依法予以假释。 第十五条规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和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假释。 根据上述规定,满足假释条件的由监狱管理部门向法院申报,再由法院依据材料作出是否假释的裁定。
刑法第八十五条【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在三日内通知指定司法机关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告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知决策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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