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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应当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债务。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设立的普通...
那也就是说,如果是某个合伙人全部偿还了债权人,那么这个合伙人可以向其它合伙人清偿多交的那一部分,但如果只是偿还了自己的那一份,那么这时候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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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承担合伙债务的方式主要有三种:(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法》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法》第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3)对普通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特殊方式。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付费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专业性和高风险导致了特殊责任。《合伙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几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债务的,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应当对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债务和其他合伙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般来说,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原则,有限责任是例外。
根据《民法通则》,合伙人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金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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