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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办理房地产买卖公证手续后;2、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3、办理过户手续时,应提交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纳税凭证、...
房子没有房产证不能办理过户。由于办理过户必须提供房产证,否则不会通过申请,其过户要求也会因缺少房产证而被拒绝。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国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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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登记的房屋可以过户。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房地产登记的房屋具有物权,设立物权的房屋,所有权人转让房屋时,可以办理过户登记。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地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交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遗赠的材料;(4)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证明;(八)其他必要材料。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依法备案的,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备案的买卖合同。【延伸内容】房地产登记资料核查:房地产登记机构如何审查资料?(1)房地产登记机构收到房地产登记申请材料时,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办理:a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b申请材料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c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纠正的全部内容;d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房地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2)房地产登记机构受理房地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检查:a房地产界限、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是否与申请登记的房地产状况一致;b、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c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可以实地查看申请登记的房地产:a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b建筑物抵押权登记;c房地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d房地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况。房地产登记机构可以对可能存在权属纠纷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进行调查。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配合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调查或者调查。房地产登记需要提交必要的材料,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地产买卖过户需要以下手续:1。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应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买卖合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2、房地产有关部门应当对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3、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对房地产进行核实和现场评估;4、房地产买卖双方缴纳一定的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过户证明。
房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然后,赠与人和受赠人要带着这份赠与书和房屋的产权证,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赠与的公证遗赠房产必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进行过户;否则,属于无效赠予。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遗赠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不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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