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可否申请破产,合伙企业清算是否可以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021-10-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是否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的批复》,目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一般不能申请破产。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宣布破产的,普通合伙人仍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参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