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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后司法局的流程:携带材料、复印件先去司法局报道进行备案、去住所地司法所报道进行备案、按时报道按照规定参加社区服务、每周进行汇报直到缓刑...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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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人员在被判缓刑后,应到司法所报道,接受社区矫正,流程如下: 犯罪人员带着材料,复印件先去司法局报道,备案。然后去司法所报道,备案。以后按时按时报道就可以了,直到缓刑结束。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标准如下:一、放火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情节和后果严重,造成重伤、死亡,或者损失财物1000元以上,损失粮食、棉花500公斤以上。2、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致数人死亡,直接损失财物1万元以上,损坏粮食、棉花1万斤以上,或者中断交通,造成巨大财产损失。3、在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或者对政府机关、水厂、电厂、铁路、公路、电台、电视台以及生产、储存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进行放火的,在其他部位、地点放火特定对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涉嫌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应当立案。二、决水案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故意决开水库、河流等大坝,损坏公司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致人员伤亡,或者损失财物1000元以上,或者损失财物100公斤以上的,直接损坏粮食、棉花造成巨大损失1万斤以上,或者中断交通、生产造成巨大损坏粮食、棉花造成巨大损失的,或者造成巨大损失。爆炸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情节、后果严重,致人死亡、重伤,或者损失财物1000元以上,破坏粮食等1000元以上。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致数人死亡,直接损失财物1万元以上,破坏粮食等1万斤以上,或者中断交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的。在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或者对党政机关、水厂、电场、铁路、公路、电台、电视台以及生产、储存剧毒、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进行爆炸;在其他部位、地点对特定对象进行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投放危险物质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情节、后果严重,造成重伤、死亡,或者损失财物1000元以上,损害粮食10000元以上。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致死数人,直接损失财物万元以上,破坏粮食万斤以上,或者中断交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的;故意向公共饮用的水源或食品投放毒害、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生命安全的。5、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案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一支以上军用枪支;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超过1支或者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超过2支的;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超过10发、气枪铅弹超过500发或者其他军用子弹超过100发的;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一枚以上军用手榴弹;5、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6、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超过限额或者烟火药超过3000克、雷管超过30枚或者导火索、导爆索超过30米的;7、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规定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烟火药超过30公斤或者导火索、雷管超过300米的;8、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品的,但不符合上述最低后果的。介绍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以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共犯论处。六、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盗窃、抢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2、盗窃、抢夺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发以上、气枪铅弹500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100发以上。3、盗窃、抢夺爆炸装置。4、盗窃、抢夺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000克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5、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案:涉嫌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应当立案。九、抢劫危险物质案件:涉嫌盗窃、抢夺危险物质的,应当立案。八、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案:涉嫌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应当立案。九、抢劫危险物质案件:涉嫌抢劫危险物质的,应当立案。十、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案件:涉嫌走私国家重点保护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十一、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的,应当立案。故意杀人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故意杀人;打砸抢致人死亡人死亡。2、杀人致死、重伤的情节和后果严重的案件。3、一次杀人、杀人数人或者杀人碎尸的,持枪杀人。十三、过失致人死亡案: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应当立案。十四、故意伤害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流氓伤害他人;行凶报复致人重伤的;砸抢致人伤残。(原则上构成轻伤以上)2、故意伤害他人造成死亡的;连续伤害妇女。3、使外宾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较大的;一次杀伤数人。4、出于犯罪故意,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或者可能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化学制剂(如浓硫酸、硝酸等)。)和放射性物品直接造成多人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15、过失致人重伤害: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的,应当立案。16、强奸案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2、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的,两人以上轮奸。4、持枪强奸妇女的。5、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造成其他严重后果。17、强迫猥亵、侮辱妇女的,应当立案。2、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十八、猥亵儿童案:涉嫌以性刺激、性满足为目的猥亵儿童,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十九、非法拘禁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本罪的除外)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4、非法拘禁,致人残疾、死亡、精神障碍。5、为了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有上述情形之一。20.绑架案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2、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盗窃婴幼儿的。21、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拐卖妇女儿童的。2、奸淫被拐卖的妇女。3、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卖淫的。4、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手段绑架妇女、儿童的。5、以出卖为目的,盗窃婴幼儿的,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22、诬告陷害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本罪的除外)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为了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实,并由本人或者指使他人向国家机关报告。2、为了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实。虽然不直接向国家机关报告,但采取的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23、非法搜查案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本罪的除外)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和房屋,手段恶劣。2、非法搜查导致被搜查人精神失常
要去报到,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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