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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发生工伤之后的待遇。经济补偿金是离职时的待遇。两者没有任何关系。 工伤方面的待遇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
工伤保险这样赔偿: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需要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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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工因工致残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是指工伤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工伤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工伤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伤重死亡人员。(《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2、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指工伤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工伤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人的减少的费用。
如果是,六级以上的话按你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有16个月的伤残补助金,每月有按本人工资的60%计算伤残津贴,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还有,8个月的医疗补助金跟40个月的就业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有给你买工伤保险,那伤残补助金跟医疗补助金由局支付,如果没有,由用人单位支付。另外,如果社保局支付的金额与你本人工资有差额,可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并不是按你现在工资标准赔偿的,是按受伤前平均工资算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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