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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暑假工需要签合同,以保障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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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如果暑假加班,学校应另外支付加班费的。
合同期满,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用书面方式通知单位。同时你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主张高温费,实行不定时的工作制职工,单位但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时间来执行,超出时间的可以按照加班工资支付,你还可以要求单位给予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除非单位维持或超出原来的工资要求你继续签定劳动合同被你拒绝。
首先,作为暑假工这个身份(在校大学生),你和单位签订的“合同”在法律层面上并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与单位建立的也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其次,根据我国现行实际,调节劳动关系的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争议可以寻求劳动人事行政部门帮助,劳动人事行政部门应该维护劳动者权益。但是,因为你所诉说的并不在这一范围内,你与单位存在的劳务关系并不由劳动人事部门处理,劳务争议可以直接通过法院起诉。考虑到你的情况实际,不建议通过司法途径,毕竟这个事情就上法院还是有点艰难的,建议与单位协调沟通,实在要不到酬劳的话,算是汲取教训,下次注意。当然如果想要让单位付出点代价的话,可以将你的情况按实际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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