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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
1、大厅咨询或网上申请后,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2、提交相关文件和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材料接收凭证》或《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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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我国于6月1日起正式启用食品流通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5部门在食品安全的监管上,以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新法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更为严格,今后不再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而改由各监管部门分段发放生产、流通许可证和餐饮许可。 国家工商总局也即将颁布《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注销以及许可证的管理等等,进行全面的规定。工商机关将依法履行食品流通主体准入管理职责,为食品经营管理者注册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是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是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是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2009年6月1日起,《食品安全法》正式生效,本来食品经营者应当办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已经不再受理,今后经营者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方可销售食品,下面是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的一般资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其他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变更申请表(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 3、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正副本原件; 4、新变更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5、新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复印件及原件。上述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具体下载变更申请表请登录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依次点击“办事大厅”、“企业行政许可事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文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办事指南”等。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机关或者上级质检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取行政许可费用的;(二)终止办理行政许可,未按本办法规定退还行政许可费用的;(三)吊销、撤销、撤回、注销行政许可,未按规定程序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办理行政许可、实施后续监督检查过程中,妨碍他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谋取其他利益的;(五)未依法履行行政许可后续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未依法进行上报和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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