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其实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包括总则、食...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取消食品流通许可证,新申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当地食药局办理。 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2、而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3、如果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我国于6月1日起正式启用食品流通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5部门在食品安全的监管上,以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新法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更为严格,今后不再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而改由各监管部门分段发放生产、流通许可证和餐饮许可。 国家工商总局也即将颁布《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注销以及许可证的管理等等,进行全面的规定。工商机关将依法履行食品流通主体准入管理职责,为食品经营管理者注册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是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是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是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2009年6月1日起,《食品安全法》正式生效,本来食品经营者应当办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已经不再受理,今后经营者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方可销售食品,下面是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的一般资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其他资料。
食品卫生许可证,现在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了,已经没有这个证件了。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原先由卫生部门负责监管的食品行业,现在划归工商,药监,质监三个部门分段监管。原先由卫生部门发证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也不放发证,而是由上述三个部门分别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QS)。法规: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就对外从事餐饮经营活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4人已浏览
2,371人已浏览
717人已浏览
7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