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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知情的人证,或者能够证明的书证、物证以及视听资料等。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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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收赃不知情的情形包括不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有正当理由证明财产来源合法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一)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三)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四)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五)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六)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七)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如果你想证明你不知道赃物,你可以从两个方面开始:不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或者有正当的理由证明财产来源是合法的。隐瞒、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以其他方式隐瞒、转让、收购、销售或者隐瞒的行为。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证明隐瞒、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中不知情的,包括不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有正当理由证明财产来源合法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知道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不知道的除外:(一)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二)无正当理由通过非法渠道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三)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收购财物的;(四)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二)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存入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转移的;(六)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他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七)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显不符的。被告人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某一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误认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上游犯罪范围内的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不影响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明知”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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