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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对你的免于刑事处罚与无罪问题的解答 一、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 如上所述,免予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法》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无罪判决所依据的...
1、有无罪名不同。一者为有罪但无刑事处罚,二者为根本无罪。 2、有无处罚不同。“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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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没有“免于起诉”,只有“不起诉”。 “不起诉”与免予刑事处罚的前提都是构成犯罪,不追究的理由都是犯罪情节轻微。 不同的是,“不起诉”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应当由检察院做出;免予刑事处罚适用于审理阶段,应当由法院作出判决。
1、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如上所述,免予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法》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无罪判决所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一个是实体法,一个为程序法。 2、两者的适用条件不同从《刑法》第三十七条我们可以知道,免予刑事处罚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轻微,二是不需要判处刑罚。只有当两个条件同时符合时,才能适用免予刑事处罚。 3、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概括性条件的随法选择。法律规定应当免除刑罚的,必须判决免除刑罚.简言之,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通俗地说就是有犯罪前科。免予刑事处罚是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而无罪判决的法律后果是:当嫌疑人被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无罪,当然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不受刑事处罚。
一、两者根据的法律免除刑事处罚所是根据《刑法》三十七条的规定,无罪判决所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二,两者的所适用的条件不同《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予刑事处罚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轻微,二是不需要判处刑罚。只有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能适用免除刑事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一)案件事实明确,证据充分,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作出有罪判决(二)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无法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作出证据不足、无法成立的无罪判决。也就是说,法律规定无罪和证据不足的,必须作出无罪判决。三,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免于刑事处罚仍构成刑事犯罪,会保留案底。无罪判决的法律结果是,嫌疑犯被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无罪,自然不用负刑事责任,不受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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