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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合同中未明确室内电器使用权的具体条款,并且承租方没有故意导致电器设备损毁的情况下,相应的维修费用应由出租者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1、承租前核实权属。承租方在签订商业地产租赁协议前需要核实房屋产权证书的原件,必要时还应在房屋交易中心查询房屋权属登记情况。通过对出租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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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出租房屋漏水时,责任承担取决于以下两种情况: 1. 租客承担责任:如果租住的房屋漏水是由于租客原因导致的,那么最终应由租客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业主作为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对于因其房屋漏水对邻居造成的损失,有权利要求业主承担责任。业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也可以向租户追偿。对于具体的损失,可以双方协商确定。 2. 业主承担责任:如果房屋漏水是由于业主装修不当等其他业主原因导致的,那么应由业主承担侵权责任,租客不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列举住房内装修情况以及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
房屋买卖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法律上俗称的“买卖不破租赁”,具体是指当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租赁合同对新所有权人有效。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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