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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如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
(1)母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转让或者行使优先权;(2)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或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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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母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转让或是否行使优先权的决议; (2)子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 (3)如果子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不同意其股东转让股权的决议,则依据公司章程由转让方之外的其他股东行使优先权,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 (4)如果子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其股东转让股权的决议,则由股权转让方和股权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召开新的股东会或董事会,接受新股东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股东名册,公司向新股东签发股权凭证,制作相关文件,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申请向社会公众公开转让股权的过程如下:一、董事会应当依法票公开转让的具体方案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公开转让申请文件,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批准。申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转让说明书、法律意见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审计报告、证券公司出具的推荐文件、证券交易场所的审计意见。3、公开转让前应披露公开转让说明书。四、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法审查,决定是否批准,并出具相关文件。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开转让说明书和定向转让说明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1)母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转让或是否行使优先权的决议; (2)子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 (3)如果子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不同意其股东转让股权的决议,则依据公司章程由转让方之外的其他股东行使优先权,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 (4)如果子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其股东转让股权的决议,则由股权转让方和股权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召开新的股东会或董事会,接受新股东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股东名册,公司向新股东签发股权凭证,制作相关文件,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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