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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是什么服务没履行呢?损失较大么?本律师经办案件的某些当事人为了节省少量的律师费,要么经常在律师介入前自己凭经验或者在非律师亲戚朋友指导下操作个案,无意识地支出了不必要的额外开销;要么经常在律师介入前不知获赔数额,无意识地做出了较大获赔数额的让步,使自己应得的利益受到可能的损害。
1、应迅速、及时地收集证据 迅速、及时是对证据收集时间方面的要求,我国的行政法律都规定了行政机关办案的期限,这些期限实际上是最低限度的要求。离发案时间越近,物品、痕迹就容易找,当事人或证人对案件事实的记忆也越清晰,表达也会越清楚。 2、注意证据的全面性 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可以更好的证明事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收集证据的进行不得有违法侵权等行为 要运用合法的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视听证据不同于原始文件和证人证言。为了使现场录音,制作一次录音,视频很容易,但是做一个简的录音和视听证据并不容易。特别是为了还原事实而在事后制作的录音中发挥证据效力,有很多地方需要特别注意。①录音作为证据,最好选择录音效果好的录音笔,语音清晰,才能真正起到证明的作用。②录音各方的身份应体现在录音中。③录音时间也要体现在录音中。④引导对方说有用。录音的目的是纠正不足的证据或事实,所以录音前要整理好对方应该说什么,承认什么,答辩什么,必要时书面列出,以免遗漏。根据这个目标制定适当的问题,向对方提问,引导对方进入正题,得到你需要的答案;⑤让对方多说话,少说话。⑥录音的原件要保存好,切勿修改、剪辑和移动存储。若将录制的音频文件移动到计算机硬盘、光盘等存储设备上,则不是原件,即使再次移动,也不能变回原件。使整个录音证据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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