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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种类型的民事诉讼中,无论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本人还是其配偶,均有权利代表各自利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对方。但这个过程需要视具体案件情况以及诉讼...
1、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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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特殊权益。这里应包括妇女的生育权。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由此可以看出,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不生育的自由包括不怀孕或怀孕后终止妊娠的自由。生育子女是男女双方性别行为的结果,在生育行为的第一步,即妻子是否怀孕的问题上,丈夫与妻子享有同样的权利。在妻子怀孕以后,胎儿就成为妻子人身的组成部分。这时,丈夫的生育权只能通过妻子来实现。如果双方意见一致,丈夫的生育权就能够实现,如果双方的意见不一致,则只能依照妻子的意愿决定,丈夫的生育权就不能实现。 本案中,男方虽然享有生育权,但其生育权的实现,不得侵害妻子不生育的人身自由权,妇方怀孕后,是否生育子女,应由其自己决定,妇方自行终止妊娠,其行为并未违反法律。因而,妻子不应赔偿丈夫的精神损失。
一、不抚养孩子可以起诉。 1、抚养孩子是父母必须履行的义务,无论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都要履行抚养义务。 2、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如果妻子不愿意生孩子孩子,丈夫当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法院不一定支持离婚诉求,需要证明夫妻之间确实因妻子不愿生孩子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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