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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须符合法律规定。 医疗期后,劳动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单位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以下为《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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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法律规定,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规定的医疗期内对其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明文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标准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其中,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部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部发〔1994〕479号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1、单位的做法很规范,不存在违法之处。 2、合同到期时,如果员工在“医疗期”的,合同可以自动延续至医疗期结束。所以你的医疗期到3月22日结束。要延长医疗期的,必须要有医院鉴定报告,并要求你上班,否则单位可以在3月31日按期结束合同,也可以按员工违纪解除合约。 3、单位不予员工续签合同的,按劳动法支付补偿金。 4、单位也可以在你医疗期结束,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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