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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与劳务派遣从表面上来看都涉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及其这二者之外的第三方,而且人事代理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都需要给劳动者代缴社会保险费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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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派遣是一种现代的用工形式,因劳务派遣所产生的劳动关系是一种不是典型的劳动关系。 2、劳务派遣并没有法定概念,在界定劳务派遣时主要依据形式上的特征进行判断。 3、法律认可了劳务派遣单位的用工主体身份,因此,其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由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直接的劳动关系。 4、不同于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的操作过程中,劳动关系存在于实际用工主体与劳动者之间,人事代理方只提供代理服务,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员工的劳务派遣和劳务分包中,劳务分包指计件或者计时的方式把工程的劳务分包给劳务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支付劳务报酬。也就是: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后,自己买材料,然后另外请乙劳务单位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但还是由甲单位组织施工管理。劳务分包是现在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也是法律允许的。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劳务派遣,亦称劳务派遣、人才派遣,这一用人方式最早起源于美国,风行日本和欧美。劳务派遣是指在《劳动法》和其它相关法规的框架下,基于市场经济条件,派遣公司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选择合适的人才,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务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新型用人机制。其特征是用人不养人,与被聘人才不存在隶属关系。
人事代理制度多半发生在个人或单位与人事代理机构(如人才服务中心)之间,他们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委托人(个人或单位)向人事代理机构支付一定费用。劳务派遣制度中,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被派遣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合同关系。综上所述,前者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而后者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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