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宅基地使用权遗失应该怎么办?

2022-08-05
农村宅基地房屋,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区国土局有三档公告,房屋证上有老人家名字和二儿子名字,此二人均去世,二儿子妻子要求继承房屋,番禺公证处要香港的大女、三儿作放弃声明,第一,大女儿不愿回来,70岁了,不想麻烦,二儿子已经去世,三儿子第一任妻子张某在香港1995年离婚,张某现在香港,与三儿子当年收养的孩子不知去向,三儿子的第二任妻子(香港登记结婚),2008年三儿子去世后也不知所踪,现在二儿子妻子为此房屋所在村的村民,房屋是她和二儿子建的,老人家离世时口头遗嘱给二儿子和二媳妇用,亲属朋友均知道,老人家的丈夫也在香港离世也很久了(有死亡证),现在二儿子妻子如何继承这个房产?公证处只能让妻子梁某继承二分之一加六分之一即是三分之二,如何打官司取回全部继承权?法院公告这些香港的人过来吗?她们根不不想管,因为房子价值很低,而且是农村屋。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