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用地者在征地中,因其征地致使他人可预得收入的减少,从而造成权益损失,理应对该全部可预得收入予以补偿,此补偿性质同于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平等原理。...
1、被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按当季该作物的实际产值补偿。2、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按有关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没有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地者在征地中,因其征地致使他人可预得收入的减少,从而造成权益损失,理应对该全部可预得收入予以补偿,此补偿性质同于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平等原理。该处的“他人”指该被征用土地的承包经营者,包括已转包经营者。村民的该项所得,是其财产损失的金钱补偿,故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同于村民的其他财产,性质上并不具有其他特殊的含义。实际中,用地者在预算出其三大补偿费金额后,将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连同其他费用一并支付与村集体,由村集体再行处理。因货币所有权随占有而转移,此时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由村集体占有控制,村民并不拥有该费的所有权,其与村集体形成法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村集体作为享有青苗补偿费的村民的债务人,必须将该费返还村民,村民亦可向村集体行使给付请求权。
(一)果树补偿标准 1.荔枝、龙眼 每亩最高补偿按表中所列棵数补偿,超出的不予补偿,不足的按实际棵数补偿。 树冠级别 补偿标准(元/棵)最高补偿棵数 幼龄树(树冠直径1米以下) 200 40 小[树冠直径1米以上(含1米)2米以下 400 40 中[树冠直径2米以上(含2米)3.5米以 1000 40 大[树冠直径3.5米以上(含3.5米)5米以下 2000 25 特大[树冠直径5米以上(含5米)] 3000 20 2.芒果、番石榴、番荔枝、柿子、沙梨、柚、橄榄、树菠萝、杨桃、枇杷 每亩最高补偿按表中所列棵数补偿,超出的不予补偿,不足的按实际棵数补偿。 树冠级别 补偿标准(元/棵)最高补偿棵数 幼龄树(树冠直径1米以下) 100 55 小[树冠直径1米以上(含1米)2米以下] 200 55 中[树冠直径2米以上(含2米)3米以下] 400 55 大[树冠直径3米以上(含3米)5米以下] 600 25 特大[树冠直径5米以上(含5米)] 800 20 3.橙、柑、桔、柠檬、黄皮、桃、梅、李、枣、石榴 每亩最高补偿120棵,不足120棵按实际棵数补偿,超过部分不予补偿。 树冠级别 补偿标准(元/棵) 小(树冠直径1米以上) 50 中[树冠直径1米以上(含1米)2米以下] 100 大(树冠直径2米以上) 200 地类 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农业税)(万元/亩)安置补助费(万元/亩)合计(万元/亩) 水田 1.7 0.7 2.4 旱地 1.2 0.5 1.7 园地(平地)1.2 0.5 1.7 园地(丘陵地)0.8 0.4 1.2 山林地 0.6 0.2 0.8 鱼塘 1.7 0.7 2.4 注:菜地补偿同水田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5]6号文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益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2004年10月21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五条明确要求“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农业、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由于征收征用土地的问题可能会涉及到一些人生存的问题,所以征收征用土地就需要有更多的法律来进行规范,特别是针对征收征用土地的补偿的问题,当然对于征收征用土地补偿纠纷的问题也同样需要有完整的解决体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2人已浏览
358人已浏览
506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