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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起诉和不予受理有什么区别?

2022-07-30
1、不予受理是立案庭在立案时,经过审查,认为不应该受理而下达的裁定书。 而驳回起诉,是审判庭经过审理,认为案件不应该由法院审理下达的裁定书。 2、二者的原因和理由是一样的。同样的案件,如果在立案庭不予立案,就会裁定不予受理,而如果受理过了,审判庭就会裁定驳回起诉。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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