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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四条第一项第一点规定: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
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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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申请手续,并提交户口簿和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缴纳证件费。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申请居民身份证。
居民补办身份证需要本人持户口簿到所在地证大厅申请办理。身份证办理需要2个月时间才能拿到。在补办期间如果急需用身份证的话,可以在办理身份证后的15日内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证1个工作日内就可以领取)。在不需用磁的情况下,临时证和正式证效力等同。 按照规定,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的,每证收取40元;临时证每证收费10元。
临时身份证去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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