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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异地起诉。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但是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并且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在异地起诉;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因为协议离婚的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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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在法律上面讲的是夫妻双方当事人通过诉讼或者是协议的方式来双方的现有婚姻关系到婚姻登记处进行解除,从而使得双方当事人之间所存在的夫妻之间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上面被终止的一种行为。根据我国现行的《婚姻法》里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实是已经破裂了,如果经过法院调解之后依然无法挽回的,应该允许双方当事人离婚。 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是法院判决双方当事人进行离婚的法定前提条件。双方当事人协商进行离婚需要在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相应的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就需要在双方的户籍所在地所属管辖的法院,对方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区两地不统一的话,可以到对方当事人常在居住地所属管辖法院进行起诉。那么要在异地离婚究竟应该怎么样去办理相关的手续呢如果双方当事人是协议离婚的话,按照我国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里面的第十条法律法规规定,如果是居住在内地的居民夫妻双方自愿进行离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应该一起到其中一方的当事人经常居住的户籍所在地的离婚登记处进行相关的离婚登记办理。根据里面的第十一条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的当事人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都应该要给出下面所说的相关证件以及证明材料:(一)夫妻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二)夫妻双方当事人所拥有的由相关单位所发结婚证;(三)夫妻双方当事人一起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同时还需要有双方当事人的一寸照。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是诉讼离婚,那么就应该向当地所在的法院给出下面所说的相关证件以及证明材料:(一)夫妻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书;(二)夫妻双方当事人在结婚之前各自基本情况的相关材料和证据;(三)夫妻双方当事人在结婚之后的夫妻感情状况的相关材料和证据;(四)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关键性原因的相关材料和证据;(五)相关的家庭现有全部财产的清单,并且在上面附有这一份财产究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双方中的一房的个人财产,并且给出相关的证据材料。
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民政部5月19日,经国务院同意,从今年6月1日开始,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行试验,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行试验。试验期为两年。 如果男女双方都是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住在上述试验地区,可以在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籍簿、身份证、居住证发行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或者在一方常住户籍所在地申请婚姻登记。
一、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异地能不能离婚?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因此,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异地可以办理诉讼离婚。二、异地离婚怎么办理?异地怎么办理诉讼离婚?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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