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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的劳动纠纷首先协商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
劳动争议,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处理。当事人也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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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参加劳动仲裁,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公司属于申请人的,在1年仲裁时效期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后补正;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公司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公司属于被申请人的,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提交答辩书; 5、仲裁员有回避情形的,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6、不得出现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情形; 7、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仲裁请求需要的证据; 8、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9、其他。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接受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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