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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未密封; 2、缺投标保函; 3、未加盖单位印章和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名); 4、未按...
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不签合同,招标单位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招标单位本身原因致命招标失败(包括未能如期签订合同),招标单位应按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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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本规定第十一条条件的项目法人(或代表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的建设单位)可作为招标单位组织建设项目的工作。凡持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具备有关专业资质要求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与其资质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施工投标。非水利水电行业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其资质应符合“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参加有特殊水工要求建设项目的投标,还应取得水利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发的针对对该建设项目的投标许可证。
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是依法成立并具有法人地位的事业和企业组织或是代表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的建设单位; 2、有与组织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经济、技术、法律、管理人员; 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4、有组织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6、有与中标单位谈判、签订合同的能力。不具备上述26项条件的招标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咨询单位等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可按国家的有关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对用非法手段获取标底信息而中标的单位,尚未开工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已开工的,责令其立即停工,开工的损失自负;停工困难的,由上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处以中标金额1~5%,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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