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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的买卖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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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到达劳动合同相对方后,原则上是不能撤销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对这种情形做出规定,参照《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当然,如果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之前撤回应当认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不发生效力。所以如果发生上述情形时,建议还是与对方好好协商。 【相关延伸】 问:合同已实际解除应否确认效力? 答:合同成立前,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同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胁迫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 我国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撤销订金应当返还,因为订金是由于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合同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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