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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
逾期利息不同于贷款利息。支付逾期利息本质上是一种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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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第29条,借贷双方未约定利息,借贷人主张支付借贷期间利息时,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未约定借贷期间利息,未约定逾期利息,借贷人主张借贷人从逾期还款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有期间利息时,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规定,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此项规定中,以借期内的利率标准确定逾期利率有一个前提,即出借人要求以借期内的利率标准计算逾期利率,这是出借人对自己权利的依法处分。在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要求以借期内的利率标准计算逾期利率,也可以要求以借期内的利率的1.3倍至1.5倍计算逾期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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