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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拥有工资支付知情权。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
《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规定,与员工大会、员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通知本部门全体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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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支付规定,应付加班费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形是延时加班; 第二种情形是双休日加班; 第三种情形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 对于上述三种的加班情况,法律规定的支付加班费的数额是不一样的。
如果员工因工作出现了失误,导致欲,公司领导应给员工一个合理的解释,或者给予一定的补偿。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
企业改制职工有知情权,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 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送交审批机关审批的产权转让方案中也应当包括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如果未按规定妥善安置职工、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拖欠职工各项债务以及未补缴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转让行为无效。同时,各地也有相关的政策法规规定。 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的处理一般包括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对停薪留职、自谋职业、工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其它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几方面。 国有企业改制通常会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企业进行整体改制,改制后原企业变更为改制后的新企业,但新老企业实际为一个民事法律主体; 第二种情况是企业部分进行改制,改制后原企业仍然存在,进行改制的部分重新设立一家新的企业,即新老企业分立为两个相互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其典型表现就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 对于企业整体改制,因改制后原劳动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并未发生主体上的变化,即改制后的企业与改制前的原企业仍为同一民事法律主体,原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及职工双方仍然是有效的,改制后的企业应当按照原合同的内容条件继续履行原合同。但由于企业改制会导致企业在经营和管理方面发生很大的变化,如果一味地要求改制后的企业必须要严格履行原先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通常是不现实的也不利于企业改制后的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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