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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
股东出资不到位可以转让股权,但股东出资不到位情况下应认定股权转让合同当然无效,股东出资不到位,意味着其实际上不具备股东资格,不享有股权,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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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如果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但是如果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就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如果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但是如果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就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身份是由于其出资而享有的一种资格。股东与公司之间在法律上是投资关系。按照法律规定,股东对公司投资后,非法定原因,其股东资格不得丧失。股东只有在下列情形出现时才有可能丧失其股东资格:股东自愿、合法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因质押形式使得股东所持有的股权被强制转移;自然人股东的死亡或法人股东的破产导致股权被他人继承或继受。 本案你们股东之间适用公司法,要做出约定,非经出资人同意股东不得任意转让转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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