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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产检可以走生育保险的项目包括: 第一次产检: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B超; 第二次产检(16到18周):产科检查(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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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产检可以走生育保险的项目包括: 第一次产检: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B超; 第二次产检(16到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肝功能、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产检(20到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产检(24到28周)和第五次产检(28到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产检(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产检(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产检(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产检(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产检(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产检(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产检(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部分城市规定只能由用人单位代为报销。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1、常规项目: 产检、尿常规、血常规、血型、血糖、肝功能、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学检测、HIV筛查、B超、胎心监测、心电图。 2、备查项目: 15-20周妊娠中期非整倍体母体血清学筛查、丙型肝炎抗体测定、血红蛋白电泳试验、抗D滴度检查(Rh阴性者)、分泌物检查、甲状腺功能筛查、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宫颈分泌物检测淋球菌、宫颈分泌物检测沙眼衣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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