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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鼓励性个人减租,没有强制性减租,各个地方的政策也会有所不同。比如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
疫情是不可抗力因素,但是能否作为减免租金的法定事由是实际情况实际分析的。如果因疫情隔离对房屋使用了居住功能的,未影响到原租赁合同目的中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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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政策是个人租房是否能够减免,但是政府鼓励个人业主减免房租。《》中第11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租赁合同中,支付租金就是租户的责任,那么能否免除责任,就是看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的执行。根据疫情期间员工带薪隔离的相关规定,这段时间即使劳动者因不可抗力无法上班,但实际上却是有工资的,因此并不影响其收入,那么该不可抗力实际上对合同的执行,影响是不大的。个人房屋租户是无权因本人该月未入住就要求或强制房东减免房租。
可以减免。《经济技术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控疫情稳增长的第一批措施》:免租、减费、补贴,为企业稳岗“减压减负”。在保持就业稳定方面,开发区将通过减免租金、提供补贴、税费返还等多项举措为企业减压,支持鼓励企业在防疫特殊形势下积极稳定员工队伍。疫情期间新招聘员工的企业,通过认定后,将获得每人500元的“稳岗补贴”。对因疫情防控措施等原因造成企业职工无法入驻开发区国有公寓的企业,将免除企业2月当月租金。在减少企业负担和损失的同时,提升企业配合疫情防控的积极性主动性,共同筑牢防控防线。
可以减免。《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二、减免物业租金对租用市、区政府以及市属、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含厂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写字楼、农批市场、、仓储物流设施、配套服务用房等)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个月租金。对承租市、区两级、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或家庭(个人),免除2个月租金。积极鼓励倡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非国有企业、个人业主参照国有企业做法减免物业租金。(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建设局、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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