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教唆盲哑人犯罪,对于教唆者的处罚,根据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
教唆盲哑人犯罪,对于教唆者的处罚,根据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教唆犯是指通过说服、引诱、引导、鼓励、收购、威胁等方式,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使其按照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罪的特点是教唆人不亲自犯罪,而是教唆他人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与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教唆不满14周岁或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定罪量刑。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进行处罚。所谓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指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其实际危害,即教唆犯教唆的方法、手段和程度,以及在实施教唆犯罪中的作用。由于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不同,其行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处罚也不同。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主犯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这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发育不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容易被坏人教唆,陷入犯罪歧途。因此,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3、如果教唆者没有犯教唆罪,教唆者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谓被教唆人不犯被教唆罪,有两种情况:一是教唆人的教唆没有使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意图,实施犯罪,被教唆人既没有实施教唆人的犯罪,也没有实施其他犯罪,其教唆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危害。第二,被教唆人没有犯教唆罪,而是犯了其他罪。无论哪种情况,都是教唆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然而,由于教唆人没有实施教唆罪,教唆犯的教唆行为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或者虽然造成了危害结果,但与其教唆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因此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对精神病人、聋哑人与盲人的不负刑事责任或者从轻处理。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不同之处:一是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二是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三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依照中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1、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其所教唆的罪定罪,而不能笼统定教唆罪。 如教唆他人犯抢劫罪的,定抢劫罪;教唆他人犯放火罪的,定放火罪。如果被教唆的人将被教唆的罪理解错了,实施了其它犯罪,或者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2、对于间接教唆的也应按教唆犯处罚 间接教唆是指教唆教唆者的情况。例如,甲教唆乙,(让)乙教唆丙实施抢劫罪,甲的行为便是间接教唆。对于间接教唆,也应按教唆犯处罚,即按照所教唆的罪定罪。因为“教唆他人犯罪的”是教唆犯,教唆行为本身也是犯罪行为,故教唆他人实施教唆犯罪的,仍然是教唆犯。 3、当《刑法》分则条文将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时,对教唆者不能依所教唆的罪定罪,而应直接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定罪,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教唆犯的规定(参见刑法第104条第2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6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