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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
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的行政法规、以及各省的宅基地管理办法,在实践中,主要是依据各省的宅基地管理条例来进行申请的。根据国土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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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一种特殊性质的土地,那么,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 《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宅基地的面积按下列标准执行: 1、镇郊区和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34平方米; 2、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67平方米; 3、区、丘陵地区用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占有耕地的适用本款⑴、⑵项的规定。 该办法第五十二、五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村村民户无宅基地的; 2、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符合第二项的除外); 4、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向本集体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户应该是法律上的户,不是群众随便说,政府多少年不发放宅基地了,他们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就不追究失职、渎职责任了,需要考虑另行解决只要两家独立立户,就要按两户补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扩展资料:如何补偿一宅两户确权:如果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赠予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是要允许土地确权的。这是农民的合法权益;如果是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随意建造房屋,而形成一户多宅,对于非法占有的,要全部没收。具体没收过程中有没有补助...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一般如何补偿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的补偿费规定: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如果一处住宅有两家的户口,这个应该没关系,继续存在就是了。如果其中一户有自己的住房了,可以到派出所请求分户;如果是一个家庭户有两处宅基地,其中一处是村里批的,另一处是继承的,也没有关系;土地补偿标准分为农村集体和国有土地二类: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定。可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 2、国有土地的标准,参照当地国土部门公布的不同地类地价确定一户一地规定里面的一地是指符合规划的一块宅基地,只有这一块宅基地现在派出所不会登记两个家庭,那样谈不上两户。当然违规办理的和以前的老宅基地弄的是另一回事一个家庭住址只能登记一个家庭,违法登记是无效的,就别提追究责任的事了一地两户违反户籍管理政策,正常情况下派出所不会登记两个家庭,办理户口本,走后门了弄的自己也知道是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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