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们处理民事纠纷的办法很多,其中就包括诉讼。原告提交诉讼申请,法院立案后,会择机开庭审理,在此之前,法院会用传票的方式通知被告出庭时间及地点...
被告没有领取判决书,就是说法院的判决书没有向被告送达,这样这个案件就不有结案。那么我想请问原告不接受法院判决怎Nk,法律规定普通程序案件,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诉讼的开庭审理前提是原被告双方接到人民法院开庭通知,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会通知被告前来领取起诉书副本和开庭传票。但若被告存心为难原告,想拖延时间,就会使人民法院送达程序不能顺利进行,显然这会影响审理的期限。针对这种情况,当事人一方可配合人民法院采取以下措施: 1、到被告方居住地点送达诉讼文书,直接送交受送达本人,被告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2、被告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进行留置送达。 3、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4、如果受送达的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5、如果经过上述送达程序,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发生前述情况时,离婚诉讼当事人一方应当积极主动与法院联系,尽快采取上述措施,以节约时间。
不接受,法院可以采取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方式来送达传票。不影响开庭审理。《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一、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票怎么处理 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二、缺席判决的后果是怎样 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则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可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6人已浏览
1,098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9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