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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海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条件的老工伤人员办理身份确认和纳入统筹管理手续。办理纳保手续的时间安排: 2011年4月底前...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令第586号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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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这就是上海市工伤保险的购买方法了。
首先来说是要进行办理程序:办理参保登记后,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工伤保险处办理参保开户手续,按照营业执照确定单位行业类别和缴费费率,其次是工伤保险费费率核定表。最后,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 1、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减少报告表; 2、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基本情况表; 3、职工原始工资发放明细表; 4、参保职工工资收入月报表; 5、办理程序:每月10日至月底申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总额,参保单位须按月申报缴费。缴费基数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至300%核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你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工伤赔偿:(1)如果你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如果你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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