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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父母再婚的配偶有赡养义务,继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也是同样具备法律效力的。...
再婚配偶去世抚养义务归属要视情况而定,依据其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否存在确定孩子抚养义务,如果其孩子属于去世配偶的亲生子女,其孩子抚养权一般是归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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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即为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不受侵害,老年人再婚后,老年人子女不得以其放弃全部或者部分继承权,而拒绝履行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相关规定这分成了三个部分,分别是经济上的、生活上的、精神上的组成,具体你可以看下如下的法条,其中基本上都讲清楚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二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四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五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有规定: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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