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要根据她的户口、居住、及他处有房情况考量。动迁安置是复杂的,需要根据房屋性质,同住人和安置人口的认定、安置方案具体分析!...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人们搬迁是完全可行的,只需确保相关的搬迁手续完备无误。当公民离开当前户口所在管辖区时,必须本人或户主首先向户口登记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单独立户,但必须符合立户的条件(结婚后户口留在原籍是可以的): 1、一般来说,需要本人年满18周岁,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5、由于单独立户为地方性的规定,不是全国统一,具体应咨询户籍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答复为准。为便于说明,以下以贺州的分户条件为例:申请办理分户:(一)一个家庭中的公民因婚姻、经济独立、居住等原因而不再在一起生活的,可以申请分户。(二)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分户书面报告; 2、原家庭的《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住址; 4、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证明。属结婚分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三)理由正当、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当场予以办理,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四)办理分户应交纳《户口簿》工本费10元。
当事人想要转移户籍,首先需前往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后,他们将获得准迁证。接着,当事人需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他们将获得注销户籍的批准。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后,需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如果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则需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如果公民要迁往边防地区,则需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根据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应在三天内,农村应在十日内,向本人或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缴销迁移证件。如果没有迁移证件,公民应凭借以下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根据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其他原因引起户口变动时,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当事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的,是不能再以父(母)子(女)投靠的方式,把户口迁回原籍挂靠的; 2、当事人离婚后,在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 3、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事先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人已浏览
305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