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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权属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异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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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房屋有两个以上申请他项权登记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应当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登记。
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应当将房屋权属登记簿和房屋权属登记的文件资料,统一管理,永久保存。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伪造、篡改、损毁房屋权属登记档案和归档的文件资料。
2002年12月31日前依法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因故未能办理登记的,当事人可以凭房屋权属来源证明和未登记原因证明材料或者未登记原因说明,申请登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核查并将有关情况在本市主要报纸上公告;公告三个月期满无异议的,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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