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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是指《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问题的规定》所确定的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之外的管辖,以及上级法院通过指定方式将行政案件交由被告所在地...
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是指《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问题的规定》所确定的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之外的管辖,以及上级法院通过指定方式将行政案件交由被告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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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认为被告所在地法院难以公正审理的,可以向受案法院申请其他法院管辖,受案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向上级法院申请,决定是否将行政案件移交被告所在地以外的法院管辖。异地管辖行政案件是指《关于异地管辖行政案件的规定》确定的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以外的法院管辖,上级法院以指定方式将行政案件移交被告所在地以外的法院管辖。《条例》指出,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向当地法院起诉的,当地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者在受理后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同时,对于三类案件,上级法院可以通过指定管辖确定异地管辖法院。这三类案件是:下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直接向上级法院起诉的,上级法院可以在受理案件后指定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或者其他法院管辖;下级法院认为不适合审理,需要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可以报请上级法院指定其他法院管辖;当事人认为被告所在地法院难以公正审理的,可以向受案法院申请其他法院管辖,受案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报请上级法院决定。同时,《条例》要求被告所在地法院认真配合,协助异地法院审理案件,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及时审理。为了便于实施,高院还制定了全省中级人民法院异地管辖分工方案,要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制定辖区内基层法院异地管辖分工方案。
如果存在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事由需要整体回避,可以申请上级法院指定异地法院审理。为了有效排除、预防审判干扰,最高法明确要求各地法院根据个案具体情况,采取异地审理的做法。省部级高官腐败跨省异地审理,厅局级干部腐败案件省内异地审理,已是相对固定的司法惯例。实践证明,这些年来审理的异地管辖案件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异地审理最大程度防止了地方权力妨碍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有效排除了案件查处中的各种干扰和阻力,也有效消除了一部分社会公众对审判工作的担忧和误解,是目前应对官员腐败很有效的司法模式。《》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如果存在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事由需要整体回避,可以申请上级法院指定异地法院审理。为了有效排除、预防审判干扰,最高法明确要求各地法院根据个案具体情况,采取异地审理的做法。省部级高官腐败跨省异地审理,厅局级干部腐败案件省内异地审理,已是相对固定的司法惯例。实践证明,这些年来审理的异地管辖案件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异地审理最大程度防止了地方权力妨碍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有效排除了案件查处中的各种干扰和阻力,也有效消除了一部分社会公众对审判工作的担忧和误解,是目前应对官员腐败很有效的司法模式。《》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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