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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鉴定程序有以下这些: (一)受理申请; (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三)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四...
发生工伤后,劳动者的伤残程度按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该鉴定结论的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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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由于使用不当,对建筑物造成损坏的情况很多。但由于普通住宅属于不同的业主,很难统一协调保护,给房屋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公民对房屋质量鉴定有疑问并申请鉴定的,可以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单栋建筑业主的名义向鉴定核心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如无业主委员会,市民也可与房屋所在建筑物的所有权人共同申请房屋鉴定。房屋安全鉴定程序:(1)委托人应填写《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房屋纠纷鉴定应由纠纷双方共同填写或法院委托;(2)委托人支付鉴定费,收费标准见附表;(3)现场调查:鉴定站派不少于两名持有《房屋安全鉴定证》的鉴定人员到现场调查,绘制房屋平面图,标明检查情况;(4)检查计算;
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2)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3)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4)申请拆迁。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5)发出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6)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7)实施拆迁。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1、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由拟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组织; 2、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申报的材料有: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资金; (5)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 3、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通告》,正式启动拆迁工作; 4、拆迁主管部门组织被拆迁人投票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5、入户调查(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调查,实施单位进行附属物、装潢的调查); 6、评估结果公示; 7、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8、正式开始商谈并签订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奖金期开始); 9、搬家、腾房、交钥匙、领取补偿款; 10、拆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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