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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我们无法判断您所说的村委会在没有给你们看的具体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就以你们整体的名义与土地的承包方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但是从形式上看...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力,主要是看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即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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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我们无法判断您所说的村委会在没有给你们看的具体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就以你们整体的名义与土地的承包方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但是从形式上看,您所在的村委会与承包方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在合同是征得你们大家同意的情况下签订的那就是有效的,除非你们有证据证明你们确实没有看过合同的内容,是村委会对你们进行了欺诈。而这种证明是很难的。如果你们证明不了这一点,那么你们作为整体与土地的承包费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其次。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包括青苗、地上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再次,关于具体的费用分配,则要区分情况。具体来说,青苗的补偿费,因为植物是承租人所种植,那么青苗费是要归其所有人的,即青苗补偿费归承租人,地上附着物的补助费则要看该附着物是谁建设的。如果是承租人在承租以后建设的,那么补偿费就属于承租人。如果地上附着物是由您建设的,那么这一项费用就归你所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则是对出租人的补偿,所以这两项是归您所有的。再次,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归对方所有,当然是合理的。青苗费是对承租人土地上所种植的植物的补偿,补偿的标准是法定的,承租人因为土地被征收而不能使用,土地上的青苗和搭建的附着物被毁,肯定是存在损失的,因此对承租人进行补偿是应该的。归您所有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与承租人没有任何关系,只能由您领取。
长期的土地承包合同是无效的,土地承包期限是受限制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如果土地承包二转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民事法律能力,是双方的真实意识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是有效的。承包人承包农村集体土地后,是可以通过转包的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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